site stats
【吉林省高院关于黄志发案“无罪文书”有关问题的调查结果】黄志发案卷宗不存在丢失,张世奇“患有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无刑事责任能力”。“无罪文书”在未经法院立案,未经正常审理程序的情况下,由张世奇私自制作,偷盖院印后发出的,系假文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
5
数据加载中
Markdown支持
评论加载中...
您可能感兴趣的: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