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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闪:男女认识2天结婚 3天后闪离】江苏泗阳县的薛某,经介绍认识了30岁女子方某。在柔和的灯光下,薛某觉得方某面容姣好,很满意。次日晚,两人住在了一起。第三天见家长后领证。婚后,薛某发现方某之前感情经历丰富,难以接受,要求离婚。经法官劝和,薛某补偿方某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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