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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禁用“蝗虫”治标不治本】文/Debasish Roy Chowdhury 在美国称黑人为“黑鬼”(nigger)违法吗?显然没有。这并非是说香港不应该禁止称内地人为“蝗虫”。即使最后通过立法,也难以令这个词语在日常生活中消失,因为导致该词语带有侮辱性含义的社会气氛仍然存在。 (@SCMP_南華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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