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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减持新规:三个月内减持总数不得超百分之一】《减持规定》要求: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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