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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看到孙大午案法律团队写的庭审情况。这些被告人在庭上,就指定居所居住期间遭到的刑讯逼供做了控诉,强烈要求法庭排除在此期间所做的笔录,因为这是非法证据。他们说指居期间生不如死,要求转到看守所羁押被拒绝。但从法律上讲,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比看守所羁押相对更自由,可实际中,正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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