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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警察盗刷在押人员微信消费案开庭,检方控其盗窃9万余元消费64次】丰城市检察院认为,陈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检察院认为,陈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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