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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辩论,为了团结,应当有标准,以下是我的标准:先人身攻击者,败先辱人父母亲友者,败无视证据而转移话题之被控者,败被要求提供证据而拒绝之指控者,败扣帽贴标签者,不胜未有结论先转移话题者,不胜提供结论不提供证据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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