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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一审获刑12年】宁波中院今天公开宣判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受贿案,对被告人王敏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00万元,一审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对王敏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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