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湘女是分期分批来新疆的,迫于现实,军人的婚姻问题,也就按职务、年龄、参加革命的时间,一批一批地解决。时不时便有领导会给湘女介绍对象:二十八岁以上,五年以上党龄,团级干部,怎么样?你要不要?“二八五团”的说法逐渐流行。
那时候,女兵们最害怕听到那个“谈”字。只要一听说哪个首长要找你谈话,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首长找谈话”。到了部队,组织代替了父母,婚姻一旦被组织决定,也就只有遵从、认命了。当年兵团六师十六团政治处工作总结中说,女兵们“普遍怕与年纪大的干部结婚,怕不顺个人意。由组织上决定,不按婚姻法办事”。
当时一首打油诗,反映了这些湘女们的命运:婚姻法,婚姻法,男四十,女十八,跑到新疆找爸爸,配的是夫不是爸,生儿育女把根扎。
除了招收8000名有一定文化的湖南女兵先解决老同志的婚姻,王震还四处“化缘”。1951年,从华东招收了2000多名部队医院的护士,以解决营以上干部婚姻问题,还从山东招了一批妇女,以解决连排级干部的婚姻。山东妇女大多已经丧偶,她们的丈夫死于一场又一场的战争。后来,还有国民党起义部队一些老兵没有成家,于是,王震通过时任上海市长的陈毅,又招了920名改造好后“从良”的妓女进疆。
---(文字来源《文史参考》2010年第10期,《八千湘女上天山》,作者:卢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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