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请不要把法律当成你的许愿机,清停止不正当干预公民的个人自由!法律修订,绝不可轻言“伤害民族感情”。模糊的语词是毁坏法律严谨性的特洛伊木马,社会的稳定与秩序必定溃于习近平这个蚁穴。今天他可以不让我们穿某些衣服,明天他可以不让我们说话,后天他就可以不让我们思考。他威胁的只是少数人吗?他威胁到全体中国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这样的法条必定引发和助长中国社会的排外乃至封闭性倾向。
“习近平司法”中的某些红线,是基于一些语义模糊的概念,譬如对中共的虔诚和对习近平的热爱。但虔诚和热爱这种东西的最大特点,就是它们永远是一个相对概念。你虔诚有比你更虔诚的,你热爱有比你更热爱的。即便你在领导讲话时能够坚持鼓掌一分钟,在那些愿意鼓掌五分钟,巴掌拍肿了也不停手的人看来,你还不够正能量,涉嫌不热爱领导。甚至涉嫌伤害了领导的感情。如果此时刚好有一条罪名可以为你定罪,那你真的就危险了。所以一个想要切实保障本国公民的尊严与自由,并且创造一个恒久稳定的法律环境,保持开放姿态与国际接轨的国家,必须谨慎使用“伤害民族感情”这样语义模糊的语词作为定罪依据,因为它会像“特洛伊木马”一样毁坏法律的严肃性和秩序性。破坏人们正常生活时的安全感,激发社会的某些偏激情绪。
法律不是你习近平的许愿机,法律修改容不得你的想当然,像“伤害民族感情”这种听上去很提气,但在法学眼光中语义模糊的词汇,一旦进入法条当中将必然产生混乱。在习近平眼里民族是一个虚构的概念,他眼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一个个同胞。若一定要强调维护好民族感情,那么维护好社会整体的开放,稳定与繁荣,不产生混乱,不让偏激者习近平借酒撒疯,让每个想正常生活的老百姓安安稳稳的过日子,这才是最好的维护民族感情的方式。感情不是靠习近平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我相信除了习近平,我们都是真正的爱国者,是真正重视并为国家和民族的感情与利益做考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