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恐怖的实质
1918年1月列宁在苏维埃第3次代表大会上说:“历史上还没有任何一个阶级斗争的问题是用非暴力手段解决的。为了保卫苏维埃共和国的安全,一场大规模的反对‘阶级敌人’的斗争开始了”。然而,布尔什维克对“阶级敌人”、“反革命”并没有什么界定,最简单的办法便是看他对苏维埃政权的态度。 于是遍地设立公堂,就地“正法”。契卡们奉有的指示是“你们审问被告时不用找什么证据,只消让被捕者回答他是什么出身,受什么教育或职业。靠这个就能决定此人的死活。这就是红色恐怖的实质”。列宁称“契卡在直接行使无产阶级专政,这对于我们是很重要的,在这方面契卡的功劳之大无法估量。除了用暴力镇压剥削者,没有别的办法解放人民群众。契卡就是这样做的”(《二十世纪俄国史(1894—2007)》,546页)。列宁写过“专政的定义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就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不受任何绝对的法规限制的,直接依靠暴力的政权”。这是维护布尔什维克的一党专政必不可少的保证(同上,561页)。到1921年“契卡”已经遍及86个州,16个特区和508个县(同上,549页)。
书中还介绍了另外一个鲜为人知、令人惊愕的观点,“共产主义理论家们设想,红色恐怖的目的,不仅仅是恐吓,还要人为地选择适合于为社会主义的‘明天’传宗接代的人”。布哈林明确阐述红色恐怖的目的:“从枪杀到服劳役,用各种方法强制无产阶级,这样做的目的,不管听起来多么荒唐,却就是用资本主义时期的人当材料,来塑造共产主义新人类”(同上,555页)。
当时全俄各地有610个契卡工作委员会,1000多个革命法庭。1918年—1922年2月被杀的人不少于200万。但是没有精确的统计,因一些部门的档案严密封存;正式文件多半经过篡改,官方公布的死亡人数仅仅可能是实际数量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同上,552页)。
--李玉贞:俄罗斯一个世纪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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