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乡贵州,大家都知道,历来山高皇帝远,民风彪悍,在造反这件事上,从满清以来就没有落后过。1956年2月,在贵州南部望谟县,就爆发了一场轰轰烈烈,长达八个月的农民起义,还短暂的建立了一个“农民共和国”,这就是贵州麻山事件。
1955年,中共在全国范围内大搞统购统销政策,推行农业合作社,实际上就是人民公社的前身,这个政策的核心,就是剥夺农民的土地和财产,实行社会主义的农奴制。望谟县它是一个多民族地区,有汉族、苗族、布依族、水族、仡佬族等民族混居,主要是苗族。
贵州省在1955年强行推行农业合作化,将相隔几十里的村民编成合作社。在土地问题上,当地政府硬性规定自留地只能在5%以下,而且只能种蔬菜,不能种粮食。所有农民的生产资料,包括家畜,甚至是自家院子里的果树,一律都要折价充公。实际上就是以极低的价格直接把农民的财产洗劫一空。
不仅如此,中共在征税上也是丧心病狂,望谟县的工商税,1955年比1950年增加了18倍。农民屠宰、伐木甚至是自己酿酒都要交税。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活路的麻山地区农民只能起义。麻山起义领袖叫杨绍斌,是个苗族,他在1949年前曾经当过本地苗民自卫队的队长,本身就很有号召力。说起来,他队中共其实是立下大功的,中共进军贵州的时候,曾经遭遇了贵州各地农民武装的抵抗,杨绍斌本来已经投诚中共,配合中共进行所谓的剿匪,立下大功,当上了农会会长。
但是因为杨绍斌看不惯中共的有些政策,经常发牢骚,比如他说“一年苦到头,一天忙到晚,吃点酒还说是浪费,吃酒象是强盗偷人样悄悄吃;粮食每人只准480,派兵、修公路,还买什么公债,名字好听罢了,其实就是派款。”
因为这些牢骚,杨绍斌被中共给开除了。他没办法,只能当神汉养家糊口。农业合作化之后,连神汉也当不成了,走投无路的杨绍斌觉得既然怎么都是死,不如带领乡亲们大干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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