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介紹一下2016年的希伯伦枪击事件。2016年3月24日, 约旦河西岸希伯伦地区一个军事检查站, 两名巴勒斯坦人持刀刺伤一名以色列士兵。以色列士兵迅速开枪射击, 当场击毙一人,重伤一人。以色列士兵阿扎里亚(Elor Azaria) 拔枪瞄准受伤的巴勒斯坦人,近距离击毙。人权组织“神之形象”当场录像并发到了网上。以色列国防军对该士兵进行了公开审判。
我說這個例子,主要是反對一個輿論,認為反擊方不用遵守國際法,可以肆意妄為。
主要是中國政府一貫不遵守法律、漠視人權。長久之後,中國民眾得到一個錯誤印象,以為強權者作惡就不會被追責。國際法則不起作用。
我想說,別瞎想了,不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