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平民伤亡问题,战争与“安全行动”有着完全不同的底线。
“安全行动”本质上是“治安行动”,也就是在警方对局势有着绝对控制能力的情况下,遵循“法之为事,宁失有罪,不伤无辜”的基本原则,其底线是“尽一切可能避免平民伤亡和财产损失”。
战争则指的是两支军队级的武装力量之间的武力对抗,遵循的唯一原则是“消灭敌人,获取胜利”,其底线是“不以平民为攻击目标”。
在平民的房屋被罪犯占据,平民本人成为人质的情况下,警方可能依据“先救人质”的原则跟罪犯达成妥协,甚至放走罪犯。然而战争的情况完全不同,任何一座被敌军修筑了工事弹药库的民居都会被视为军事据点而不会再被看作民宅,任何一个主动在这些地点帮助敌军的平民(无论是攻击还是掩护)都会被看作敌军的一部分而不会再被看作是平民,即使在这些地点真的出现了无辜平民,军队也不会因为顾及他们的伤亡就终止行动,军队的原则只有一个:“摧毁目标,消灭敌人”。而一旦出现了平民伤亡,那么这里的战争罪犯并非进攻者,而是那些拿平民当肉盾的胆小鬼!
你见过哪场战争里军队会因为敌方据守民宅就停止进攻?难道因为会造成大量平民伤亡盟军就不该轰炸德雷斯顿了?难道因为造成几十万平民死亡美军就不该朝广岛长崎扔原子弹了?如果为了让这几十万日本平民活下来美军就该打日本登陆战而自己损失一百万将士,那第二次世界大战就该改名叫做“第二次世界大治安行动了”。
——节选自张平《战争就是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