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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再规定除汉族外其他民族可多生一胎】新疆人大常委会7月28日通过新修订(第四次修正)的新疆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版条例不再规定除汉族外其它民族可多生一胎,而是各民族家庭生育人口数量一律平等,城镇家庭可生两个(非两胎),农村可生三个(非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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