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解释一个误区。
很多人以为,自己必须在中国因为政治问题被中共通缉、拘留、逮捕过,才有资格去其它国家申请庇护,实际上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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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打个比方,拉美国家几乎全都民主化了,但是依然有大量拉美人前往美国打工并能长期留下。
是否愿意长期留下你,关键不是看你是否受过迫害,而是看你对美国有没有用。
每年从南部边境进入美国的拉美人有100万左右,能获得身份的大概有四五十万,没获得身份的人也极少有被遣返的(不过有一些因为在美国生活不下去而自愿返回的)。
至少到目前为止,在这群人之中我没见过在美国当地没有违法犯罪行为而被无故遣返的人。如果真的是必须受过迫害才能申请庇护,这几十万人全都受过政治迫害?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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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现在发达国家都缺劳动力,愿意接纳你们,本质上就是为了补充劳动力,你只要来了之后认真努力工作,不违法犯罪,是不会被遣返的(欧洲的情况我不清楚,至少在美国是这样)。
所以说,我建议大家,如果你想申请庇护,别总想着先在中国犯事之后再来,而是直接来就行。美国是否愿意留下你,关键看你的态度是否虔诚,看你是否愿意遵纪守法、勤奋工作,这比在中国犯事搞所谓的“投名状”有用得多。
另外,你就算在中国因为政治问题犯了事,拿到了所谓的“投名状”,你在登机的时候,海关也不会允许你把受迫害的证据带出去。现在中国的海关对出境旅客的行李几乎都是拆开挨着检查,根本不会给你把证据带出去的机会。相反,因为这事拒绝你登机,或者直接没收你的护照从此禁止你出境倒是很有可能。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总想着去搞什么“投名状”,而是建议大家和拉美人学学,遵纪守法、努力工作,比所谓的“投名状”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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