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枪毙齐奥塞斯库的纪录短片。其实历史就是这么多机缘巧合,如果当时逮捕齐奥塞斯库夫妇的军队迂腐地等待进行完整的法律程序,历史可能会被改写:齐奥塞斯库的亲信可能会有时间组织力量进行反扑,也可能出现军方以“勤王”的名义各立山头,互相攻击。
我们在回顾历史的时候,不要忽略这个细节:正是当时军警做出了果断决策,绕过正常法律程序直接枪决,才一劳永逸、永绝后患。
当然,不乏有“理中客”和“人权家”跳出来反对用非法程序处决齐奥塞斯库,认为人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违法,因为违法是不道德的。
以前有人在讲康德哲学的时候举过一个例:在纳粹德国,窝藏犹太人是违法的,但是有一天,有盖世太保追杀几名逃跑的犹太平民,现在犹太人希望躲进你家,你刚好能够确保(一旦你把犹太人藏起来)盖世太保绝对不可能找到他们,那么你是选择违法,还是选择不道德(把犹太人交给盖世太保)?
推特上的一些人权活动分子自我膨胀到没有边界感。法律和道德相抵触的时候,想当然地要求法律超越道德,这是有问题的。如果这里的道德涉及公共道德危机,公共道德应该先于法律;如果这里的道德涉及的是个人道德危机(比如你是警察, 你爸爸犯罪,你该不该抓他?),那么法律才应该先于个人道德。
枪毙齐奥塞斯库,是一个正确的非法事件。在这件事情上所需要的政治理性,是不同于“人权家”的直观理性判断的。政治理性在很多时候就看起来不理性,甚至违反理性原则,但政治理性却成了保障理性的先决条件。
这从一个侧面表明,直观理性判断是危害政治社会的:它不但可能造成巨大的、不可估量的代价,还可能造成社会倾覆或社会动荡。
就此而言,政治本质上是一种经济学:政治就是用最经济的手段达成可能代价巨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