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week发了一篇事实核查(Fact Check),明确说了,TikTok禁令不会给美国政府提供关闭其他互联网产品的判例,因为它的法条只适用于监管那些被认定为「境外势力」(Foreign Adversary)的公司,更直白的说,目前清单里就4个国家:中、俄、伊、朝。
「该法案中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政府新增境外势力,其条款也不会影响其他国家的公司。」
现在的情况就是从现实地缘到数字世界的铁幕都快落到底了——不再是前几年说的正在徐徐落下——就是搞针对,就是硬脱钩,越来越没有谷爱凌式的模糊地带了。
我一直说,谷爱凌贡献的那条金句是真的经典:「我在中国的时候就是中国人,在美国的时候就是美国人。」用非常简单技巧的逻辑,概述了中美竞合几十年以来全球化公司的生存模式,大家都在心照不宣的遵守这个游戏规则,在中国时就守中国的法,在美国时就守美国的法。
所以苹果必须在中国搞云上贵州,然后在美国国会接受质询,TikTok也要在美国把数据托管给甲骨文,并在资产层面服从中国的出口管制,大哥别说二哥,都是天生的两面人。
问题在于两面人做不下去了,猜忌环境取代了容忍环境,就像美国的商务部长说中国的电动车如果卖到美国会被一键遥控,然后中国外交部又反呛那是不是我们更应该担心国内数亿台iPhone会被美国干什么事儿?
这就是典型的猜忌环境,你会不会去做一件事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不能做,如果你能做,那就得按你能做的最坏预期去建防火墙。
今天还有很多人分不清楚版本,在那说TikTok是怎么保存美国用户数据的,这个议程早就翻篇了,现在是直接以TikTok的血缘为由,认定它有外国代理人的原罪成分,所以周受资这次的游说工作也很难出彩。
「你的母公司需要遵守中国法律,内部设有党委,你对那家母公司汇报,但你希望我们相信你可以不受影响?」这是上次听证会对周受资的提问之一,提问者也心知肚明,这是一个不需要回答的展示性提问。
再说一遍,跨国公司没有中间地带了,资本可能还是可以流通,但资产的经营管理本身,未来只能做出站队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