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区筹款
我曾经在一个收藏家处一次性购买了三张苏区建立初期关于打土豪的信件。看看图 1 ,这是一封派款公函,兴国县第四区第二乡根据群众举报,该乡的潘亮恒户很富有,家中存有几百块大洋,经区苏维埃政府讨论决定,向潘亮恒借大洋 150 元,以助区政府公用。落款是兴国县第四区苏维埃政府,代委员长 李家铎, 11 月 29 日,加盖 “ 兴国县第四区苏维埃政府 ” 条形印章。
12 月 3 日上午,因不见潘亮恒前来交款,兴国县第四区苏维埃政府又给 “ 亮恒 ” 户发出公函(图 2 ),指出:前一次已经给你说了,借大洋 100 元(其实,前面说的是 150 元,可能是条子发出去之后,没有留底,具体数量给忘了),至今天还没有交来,如果还不交来,定要采取革命手段。从文字口气和 100 块大洋数量看,这个 “ 亮恒 ” 肯定是一个土豪或者地主。字面说是借,那是客套话,其实就是 “ 打土豪 ” 。
接到区苏维埃政府派款公函后,潘亮恒觉得很冤枉,于是找到乡里比较了解情况的几个人作证明,给区政府写了一封哀求信(图 3 )。要求苏维埃政府调查弄清家庭经济情况,并且,还请潘亮遗等 4 个人证明。
这些信函反映了苏区政权建立初期红军部队和苏区政府打土豪的实际情况,非常难得。至于此后这件事情怎么处理,因没有找到下文,无法推断。
---作者: 洪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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