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一下历史,可以发现,五十年代初随着按 “ 革命等级 ” 划分的供给制的取消和以干部级别为准绳的薪金制的建立,革命官员享有 “ 合法化腐败 ” 的特权的最初级形式从此产生。工薪级别分为二十四级,十二级以上谓高级干部,十三级至十六级谓中级干部,十七级以下者谓普通干部。高级干部的特权包括医疗 、福利、保健、住房、商品和服务等一切 “ 消费 ” ,均由国家供给,几乎不受限额规定,工资只作为其职务收入的象征而已;中级干部的待遇由国家部分供给,有配额规定,工资和部分消费需求相挂钩;而只有普通干部的待遇普通百姓才相差无几,工资不再是象征,完全和消费需求相挂钩。特权与级别是对应的,不同级别相应有不同特权。
在这种制度的前期阶段,国家被打造成一个全能型的 “ 家庭 ” , “ 国家 ” 是家长,全体公民是子女,在扣除子女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直接进行自我分配;一些有限的消费品和服务按着种类和数量只分配给有限的服务对象,并按长幼(级别)来逐一满足。其中有个专门对应名词叫 “ 特供 ” 。以副食供应为例:八级(部级)以上干部,细粮、鱼、肉、蛋等没有量的限制,基本能满足全家的需求;而八级至十二级级干部可以凭一个红皮 “ 供应证 ” 买到可以满足基本家人的精副食品和高级烟酒,这些东西在那物质极其匮乏的票证供应年代,对于一脸菜色的普通百姓而言,(细)粮、鱼、肉、蛋平时是见不到的。
特权等级的区别不仅表现在在物质匮乏年代的经济供应上,很多方面也有完善的规定。医院有高干病房,住房有高干楼,眷属的入户、就业、提干方面的优先;子女保送到一流大中小学读书等;即便死后的追悼会与骨灰盒的安放,亦有明确的等级规定。与老百姓可谓差别万千。其中有些东西不仅是待遇,也是地位的象征,比如五六十年代,红旗轿车只归部级(三至八级级之间)以上专用,厅局级(九至十二级级间)是伏尔加或上海轿;至于火车软卧和飞机,最低级别限制到县处级(十三至十六级间)才可以乘用。除此之外,政治信息的传递也存在等级的区别,红头文件传达到哪一级,《内参》哪一级可看都有严格标准,譬如 “ 四人帮 ” 的粉碎在各级干部都传达到后,才向社会公开。
关于官员的特权,大概从一些媒体披露的一些官员的过去生活、工作的具体细节上,从不经意修饰的细节中窥视到一些非常耐人寻味的端倪。比如,一个老干部在回忆六十年代周恩来的著作中,描述了邓颖超从家里的冰箱中取出西瓜招待客人的细节;在一部记录蔡畅生平的书中,作者为了夸赞蔡畅如何严已律己时,透露了五十年代初,蔡畅的侄子跟她要一辆摩托车,被说成是一贯洁身自好的蔡畅拒绝了。等等。冰箱在八十年代对普通百姓来说还是奢侈物,六十年代一般老百姓根本闻所未闻;在五十年代,不要说摩托车,自行车对于普通百姓也是稀罕物,但高干子女们竟可以有这个奢望。这些背后表明了什么?
---杨奎松:以前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