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次强调在先前文章中一再重复的观点:我们事实上不可能定性成熟,也不可能在成熟定性上达成一致看法。我们有关成熟的定性是透过对不成熟现象的反省来反向想象成熟的。也就是说,是透过不成熟来想象什么是成熟。
再推进一步,我们有关事物的定性其实也存在问题:那就是我们永远不可能达成一致意见。
我们现实中就是这样操作的:即使我们对某种观念有着完全无法调解的分歧,但并不妨碍我们都对它保有某种程度的认识——这恰恰说明,我们不是透过共识来认识事物的,而是务实地透过反面现象来想象共识的可能性。
比如关于什么是自由,我们不可能达成一致意见,当你定性自由的时候,自由已经不自由了。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透过对不自由的想象来结成同盟:我们讨厌某些严酷镇压自由的行为,这使我们产生了不自由的感觉,因而我们可以具体地想象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才是自由。
这其实仍然没有脱离费希特知识学(Wissenschaft)原理中自我与非我的对立:自我是透过非我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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