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码观察 这几天王全璋律师发了一些王志安在微博上的“过往”,又掀起了波澜,我看了一些围观群众的议论纷纷,显然大家对于某些历史已经忘记了,而原推这样毫无上下文,单方面的挖坟指责,如果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这不仅是一种故意的装傻充愣,更有恶意满满,我觉得有必要厘清事实真相,简单说几句。
今天这个话题可以说很大,涉及中国的司法制度、人权自由、宗教信仰、律师圈子等等,但说太多容易扯着蛋,我尽量在爱党爱国的情况下,还原事实真相,讲一些大家能听得懂的“人话”。
一、王志安的文字
先解释一下为什么王志安会有原图文字里那样看上去幸灾乐祸、薄情寡义,十分轻浮的话,其大背景就是当时的“理想主义死磕派律师们”,并不能得到大众的认可,甚至不能得到理性右派的认可。
这里说理想主义,其实还是略带善意的,如果非要客观阐述的话,当时这批律师,可以说已经迈向了“空想主义”、“偏执主义”、“幻想主义”了。
按照这些律师的做法,在任何问题上,不管是追求程序正义、还是严磕法律法条,他们都要死磕到寸步不让、唯我独大的地步。原本和官方之间,哪怕你认为他是“邪恶官方”,也有一定的谈判空间,但因为“死磕到底”,把任何空间和机会都全部堵死,不给自己和当事人留任何后路。
举个例子让大家理解这种“精神偏执”,就是比如两个人吵架对骂,你说操你妈,对方说操你大爷,然后大家吵累了,对方也同意歇一下和解,但是你就是脑子上头,非要死磕到底,因为说了操你妈,所以一定要把对方妈妈给上了才行,否则就不和解。
这种人在生活中其实并不是少数,很多人情绪激动的时候,经常会闹到别人不给他磕头下跪认错,就坚决不让步,无法继续的地步。
可问题是,当你这种“死磕”的对象是政府,是政法委,是共产党的时候,你觉得他会给你下跪吗。而当你满世界的去说,除非他给我下跪,否则我就闹到底的时候,你觉得他会采取什么行动?
所以最后为啥搞到了颠覆国家政权的程度,因为这些死磕律师,已经完全脱离了案件本身,脱离了和当事人有关的司法业务,飘在天上,非要把某个拦路虎的问题解决了才能继续,那这种解决,显然就越来越指向:共产党先开枪自杀吧,你不自杀,那你的庭审我就不参加。
二、关于死磕律师和官派律师
而当时709事件中,不得不提一个人,陈有西律师。他曾经发表过一段很著名的言论,大概意思就是,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下,律师圈子实际上非常努力,一直在有限的空间内发挥自己的才能并且不断扩大影响,与官方和制度的博弈过程中,慢慢去影响和改善司法环境,朝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但这些精神死磕的维权律师们,不仅没有能够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反而一次又一次的用无厘头的夸张行为,让官方觉得律师这个群体是不可控的,是需要管制的,最终导致了当局对律师行业保守化的持续锁紧。
为什么我上文提到说原推中对王志安的评价,是一种带着恶意的,故意的装傻充愣,因为类似明知但就是装傻的事情早就不断发生。
比如陈有西律师,其实从行业角度看,陈有西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死磕派”,虽然有官方下海背景,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不管是业务风格,还是过往案例,陈有西都没有和官方“勾兑”的先例,反倒是因为背景扎实,在很多案件中,通过与官方的“死磕”转而“协商”,极大地帮助到了当事人的利益。
维权律师们,在明知道陈有西这样背景的情况下,一口咬死他是“官派律师”,一口咬定他是官方派来“勾兑”的,这不仅是一种恶意的栽赃构陷,更是业务上的心虚和无能。
三、人一定要有自食其力的本事
正如上面所说,其实最早的死磕派,其实指的恰恰是李庄、陈有西这样的律师,业务功底深厚,坚持程序正义,坚持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原则,帮助当事人争取利益。
在他们的死磕逻辑里,死磕是一种工具,是一种方法,是一种手段,但绝不是目的。
可发展到后面,到了很多维权律师的手上,完全变味,死磕成了结果,成了舆论中心,这背后,说的更不客气一点,其实是一种可悲的能力懦弱、业务拉胯的表现。死磕,也最终成了业务不达标只有“善意”而无“实力”且精神偏执的众多维权律师的保护伞和遮羞布。
前段时间我写日本终结篇的时候,所表达的核心观点,就是人一定首先要有自己自食其力的本事和自觉,才能匹配自己想要的财富、名气和地位,如果不匹配,一定会反噬到自己头上。
典型的就是相当数量和比例的维权律师们、海外民运人士们,当一个人总是幻想美好的未来,可自己又不能挣钱又没有业务能力的时候,不仅精神上会陷入反复的“自我洗脑欺骗”,行为上也甚至可能做出不恰当的事情来。
典型的比如陈秋实,再空有一腔热血,生活窘迫之时也得推广移民中介业务拿提成,更可悲的是不管嘴上多么说着海外自由,自己也不会操作落地,只是拿提成而,这种畸形的落差,要说底层逻辑是啥,本质上就是陈秋实不愿意踏踏实实的先做好小事养活自己和家人而已,不过也听说他有在做出改变,祝福他吧。
而这种窘迫一旦到了急迫的程度时,甚至就容易做出错事,典型的比如著名公益法律人郝劲松,虽然王局之前也做过专题认为他不涉嫌诈骗,但背后的事实其实还是比较清楚的,转售案件并且对当事人做出了一些超出自己能掌控范围的承诺,最终落入不能自证的诈骗陷阱。
如果郝劲松先踏踏实实的拿到律师证,日常接官司赚钱,再用自己踏实赚到的钱来继续公益官司之路,我相信会做的更扎实。
在务实死磕的路上,就有很多好的示范,典型的比如浦志强,如果你是个粉红,你可以对浦志强的行为不认可,但是你至少要服气他的组织和赚钱能力,先有钱再做事再坐牢,浦志强完美诠释了如何让官方“真正的害怕”。
再比如死磕极限擦边球-迟夙生律师,虽然死磕行为也经常偏执饱受批评,但只要你仔细观察她的所有行为,背后一定是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的,而不是个人“死磕名利”。
一个律师,只有以当事人的利益为核心,这才具备了律师的基本操守,任何名利行为,都一定是在基本操守之上的,先赚钱养家,再治国平天下,这个道理不一定100%适配,但一定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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