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到1960年,公安部从内地将20多万已判刑的人犯(很多人是因对“大跃进”不满而被判刑劳改的)调入地处高原、干旱少雨、气候恶劣的青海省。为了响应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的号召,青海省劳改系统积极开展“大跃进”运动。青海省是个长期缺粮的省份,每年需要从其他省调入大量粮食,这么多犯人一下子调 进来,吃饭成了大问题。于是开荒种地就成了“大跃进”的切入口。省里领导人不问青红皂白,不管有水、无水,不管气候异常能种不能种,不管种了是否有收获,也不管“三类人员”(劳改犯人、刑满就业人员、劳教人员——下同)身体吃得消吃不消,大规模地开荒种地。提出“以开荒为纲,边开荒边播种,开一亩种一亩”,“不吃也得种;不打粮食也得种;只要能收些草,就得种”,“不种,就是右倾机会主义”。在这些完全失去了理智的错误口号指导下,在全省范围内,大规模地垦荒种地。
1957年,省劳改局直属劳改农场全部耕地20万亩,到1960年达到211万亩,增加了近10倍。但是,开荒越多,死人越多,经济损失越大,开垦出来的耕地很多不能种庄稼,把草原变成了荒漠,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1958年播种面积由1957年的20万亩,开荒扩大到430751亩,粮食总产量为130948304斤。单位面积产量为304斤;
1959年播种面积为820997亩,粮食总产量为209353235斤,单位面积产量为255斤;
1960年,播种面积扩大到2115086亩,粮食总产量为105754300斤,单位面积产量仅为50斤,仅仅是1957年单位面积产量266斤的19%。
以上是这三年的实际产量,可是报上去的产量比实际产量平均多2~3倍,国家按照上报的粮食产量征购。征购后,农场所剩粮食不够“三类人员”吃,怎么办?压低口粮。于是从“三类人员”口中夺粮开始了:
1957年,“三类人员”粮食定量每人每月45斤(原粮——下同),1958年降到25斤,1959年降到20斤,1960年降到18斤。
在高原、严寒、缺氧的环境下,从事重体力劳动,粮食定量这么低,结果造成“三类人员”大量死亡。从1958年到1961年,省公安厅劳改局直属劳改、劳教单位(下同)共死亡“三类人员”49604人,占这四年“三类人员”平均人数164340人的30%。
---饥荒年代青海“三类人员”死亡情况
作者: 尹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