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10年新闻媒体的实际运用中,“丑闻”常用来专指外国的公共事件,中国本土的丑闻一般不用“丑闻”来形容,官媒和党媒尤其如此。
比如“油罐车丑闻”或“食用油丑闻”,官媒和党媒喜欢说“乱象”、“问题”、“事件”。如果同一件事情发生在美国或者英国,那就是“丑闻”,而且开口闭口都是“丑闻”。
把“丑闻”美化成“绯闻”,不见得一定是没文化。《新闻晨报》是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这样打官腔才是常态。尤其2012年以后基本只用“丑闻”来指别国。如果高校性丑闻发生在别国,那就整个版面铺天盖地说“丑闻”了。你不信试试看。
对于因反腐败落马官员,官媒和党媒也避免使用“贪渎丑闻”、“腐败丑闻”这种表述字样。但是偶尔也用“性丑闻”来攻击这些落马官员,毕竟党媒和官媒在跳脚骂街、撒泼打滚儿方面有术业专长。
但避免使用“丑闻”字样是有政治用意的。像“丑闻”这种词如果使用太多,容易唤起公民意识,因为“丑闻”通常是要追责的,而中国政府只允许有限追责(简单说就是找替死鬼),又不允许让中国人意识到自己国家遍地是“丑闻”。就好像明明到处是丑闻但是不允许说“丑闻”,一说出来就成了抹黑国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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