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反腐败就很假,比如抓到的贪腐官员经常避免追究连带责任。当局指控某个官员受贿多少亿,却不公开哪些人跟他行过贿,那些人甚至不予追究法律责任。在行贿案例上也是如此:抓住行贿人,通常也不公开哪些官员收过他的贿赂。极少数情况会连同行贿和受贿的一起抓,但是你不要忘了:如果一个人行贿,是不可能只行贿一个官员的;一个官员受贿,也不可能只收一个人行贿的。
如果你看到一个官员动辄贪污多少亿,那一定是有很多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网。你不追究那些钱是哪里来的,这反腐败反了等于没反。
在中国,贿赂也有门槛,不是信得过的人做担保是不可能行贿、受贿的,所以这里还有中间人和政治掮客在起作用。没有这些信得过的关系网担保和引荐,你给官员一百个豹子胆,他也不敢收受贿赂。谁都知道钓鱼执法多恐怖。
所以中国的反腐败通常只是有限打击,而且尽量避免打击范围扩大化,造成数十上百名官员和商人同时落网。这种反腐败运动根本达不到反腐败效果,只不过满足了中国普通民众仇富仇官心理。政治上当然更加有助于中央权威形成巨大威慑力,但其代价就是中央政府权威越来越大、政治高压越来越大,那国家极权程度就会越来越变本加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