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像一位专家说的,如果把现有的证据放上法庭,法官就足以作出新冠病毒是人工合成并从实验室泄漏的判决。退一步讲,就算病毒不是人工合成,不是实验室泄漏。就算新冠病毒是自然发生、自然传播,我们也应该问责中国政府,问责习近平。理由很充足。如果中国政府在发现疫情后,就及时地启动中国在萨斯事件后花大气力建立起来的、可以说是为不明原因肺炎量身定做的世界第一流的应急机制,疫情完全可以扼杀在萌芽状态。整个新冠疫情大灾难的症结,就是在疫情初期,中共当局,首先是习近平,不准公布疫情,拒绝启动应急机制,错过了把疫情扼杀于萌芽状态的、防止疫情大规模扩散的时间窗口。又由于中共当局隐瞒真相,发布不实信息和虚假数据,严重地误导了各国政府与民众,从而导致了新冠疫情的全球大流行。即便是仅仅根据中国官媒发布的信息我们也可以断定,“亲自指挥亲自部署”的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是这场全球性大灾难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必须问责习近平。
中国是《国际卫生条例》的缔约国。《国际卫生条例》要求,缔约国需及时、有效地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在本国出现的,可能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不履行此义务,将会引发相关国家责任问题,从而带来受害国或受影响国对该国追究责任的严重后果。《国际卫生条例》的第六条,把缔约国的义务规定的很清楚。中国政府在疫情初期的蓄意掩盖、隐瞒和欺骗,严重违反了《国际卫生条例》。受害国和受到影响的国家向中国政府问责是完全正当的,是有充分的法理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