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听说一件小事,热乎的。
清迈有个陪读家长,买了另一个家长的电水壶,两个月后的今天他说这是个坏壶,要维权。
因为他找不到对方,(可能对方在完成交易后把他删了)于是在各个群里说明并寻找等等,直到群里无关人士参与进来,变成劝说变成吵架变成爆头像爆微信爆住址…随后事情发展到今晚当面约架。
你能想象吗?
为了一个一百块钱的壶,要约架。
谁错了
没有人错
也没有人对
二手物品当场验货,双方都没做。
也可能买主觉得买个壶不用当场试验,一个壶……
也可能真的第一次用,发现是坏的。
卖方可能也觉得,一个壶做测试多费劲,对方不要求,我何必呢。
我记得有一次我去买灯泡,店员问我要不要测试,我说可以。她一个个拿出来测试。真的,我都后悔让她测试了…足足花了五分钟,因为后面还有人排队,就更尴尬了。
所以呢?
所以一切都是想当然。
想当然是可用的
想当然是可以追责的
想当然是可以利用舆论追责的
想当然以为舆论是有用的
有毛用
……
其实这些都没事,彼此吵吵闹闹也无所谓。但离谱的是居然要约架,不由得想起清迈另外大瓜都没约架,这就约架了…
互相理解就是:
买方觉得100块无所谓,但不能忍受上当。
卖方也觉得,一个壶,怎么可能卖一个坏的给你,我就为了100块?
双方都没测试。
我认为这都是小事。
直到听到有人说,这点事别在群里公开,丢中国人脸。
哈哈
听到这里我说:
呵呵,好像我们中国人还有什么脸可供去丢似的。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