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出大饥荒小说被判刑十六年
依娃:我知道,你在年仅二十一岁的时候,写了短篇小说《在旷野有人声喊着》,揭露了三年大饥饿的真实原因,而坐牢十六年多。你怎么会看出饥荒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张方晦:我写这篇小说是一九六三年。农场解散后,我们是根本不可能回到上海报入户口的,户口就在自己口袋
里,叫“袋袋户口”,最后勉强落户在我父亲的原籍江苏省海门县,当农民种地为生。父亲因为不堪精神打击不堪饥饿疾病,一九六一年底获准赴沪看病,五十七岁逝于上海,我赶回去的时候只见到一盒骨灰。
我是几乎被迫害漩涡吞噬掉的人,经历的看到的思考的和同龄人截然不同。在阿克塞农场的时候,我曾看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和一个中年男人,蓬头垢面衣衫褴褛,蹲在墙角,又饿又乏。据别人说,这对父女是河西走廊张掖的农民,因走投无路,离乡背井穿越大戈壁想投奔“新疆建设兵团”而免于饿死……我老大不忍,给女孩找来一双弟弟的旧鞋,场部给他们十来个馍就打发了……这个画面让我耿耿于怀,回到海门后就以这对父女的故事为题材创作了短篇小说《在旷野有人声喊着》。
依娃:你这样写,意识到危险性吗?
张方晦:我当然知道。我对母亲说,万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把我的所有稿子、信件塞进炉膛,一把火烧掉。我那时年轻耿直血气方刚,在一盏昏暗的煤油灯下奋笔疾书写出了这篇作品。我在文中多次提到“狼”,寓意是这个社会这个政府就是吃人的狼。我把稿子在上海北京的朋友间秘密传阅。后来因为公安局派探子跟我们交往做朋友,我们一共七人于一九六四年九月被统统逮捕。小说手稿曾在设于上海师范学院的“镇压反革命展览会”上当作“罪证”陈列展示,当时轰动上海,全市大、中学校师生一概被当局安排集体前往参观。
一九六四年到一九七二年八年余间我被关押在上海第一看守所。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在上海长宁区体育馆召开万人审判大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案七人。一九八○年十二月十二日由上海高级法院宣告撤销原判、无罪释放。高院给了我四百元人民币,说道,“这些钱,既不能解决你的问题,也不能满足你的需要,意思意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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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方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