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很好解释:
首先问出问题的人本身就有问题。他把女性(人)和工资(物)划归于一类,也就是没把女性当成人。
违背妇女意志是违反了基本人权,被抢工资这个属于偷换概念,婚姻里两个人的工资收入本来就是维持家庭的基本要素。
将违反人权、家庭经济、婚内性行为三大块的事儿混到一起东扯西拉,是典型的中国式思维。
这诡辩很典型,充分展示出了中国人思维方式的混乱:该谈感情的地方谈钱,该讲法律的时候扯人情,该承担义务的时候只想着占便宜;既不把老婆当人(将夫妻之间的性等同于婚内卖淫),又不把自己当人(将自己等同于嫖客),这样一群中国人还是别结婚了吧,脑子这么不清不楚,注定了害人害己。
中国式婚姻为什么大多都是悲剧?
就是因为像这样基本概念都搞不明白脑子一团浆糊的蠢货太多,这样的人还结婚生孩子,可不就一代代继续在粪坑里打滚儿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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