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客观中立”,却反复偷换概念:杨锦麟与程益中如何为野夫洗地」
自从土家野夫的“清迈房产纠纷”曝光以来,杨锦麟与程益中的言论被用来为野夫洗白,甚至一度被冠以“客观”“公允”“中立”之名。然而,仔细梳理他们的观点和表述,就会发现里面充斥着混淆概念、转移焦点与拼贴式引用等手法,非但无法合理解释野夫在清迈项目中涉嫌虚假宣传、无法兑现产权等重大问题,反而更像一次系统化的“洗地”与敷衍。
首先,杨锦麟在视频中声称程益中的文章“相对公允、中立”,却并未点明他自己与野夫有密切的商业往来;杨锦麟、野夫共同合作价格不菲的“清迈认知提升之旅”,向外界招揽学员或游客,本身便意味着利益捆绑。在这种情况下,杨锦麟对“清迈房产纠纷”的评价显然不具备独立性。他将程益中的文章包装为“客观”,程益中则在所谓“冷观清迈房产纠纷”的文字里,大段大段地淡化野夫的承诺失实、产权办不下来、房款转账混乱等核心争议,反而将矛头对准了购房者“自己不调查”、吴淦和李承鹏“带着任务”或“互踩互害”。从逻辑上看,这显然无法令人信服。
其次,对于“房价虚高”和“无法办证”之间的关系,杨锦麟和程益中多次将焦点指向“价格离谱”,却弱化了最致命的“产权承诺落空”。许多购房者正是基于野夫在私下函件,微信群沟通与公开宣传中反复强调的“能通过公司代持或做三个三十年租约获得长久产权”才决定出手。结果发现,合院的用地或建设属性根本不合规,导致产权压根儿无法如宣传那般落实。朴墅则在开发商推诿找借口下迟迟无法落实产权与租约。
面对如此大的漏洞,杨锦麟和程益中却把它当成普通“买房风险”来混淆,大谈“成年人要自行做足调查”“谁都要交点智商税”,对野夫故意隐瞒、夸大信息的嫌疑避而不谈,明显在拉偏架搅浑水。实际上,若中介或营销方全面告知了土地、产权真实情况,购房者仍坚持要买,那才叫“自担风险”;可现在野夫团队最初以所谓“比市价更低”来大肆宣传,并承诺“售后包租”“产权有保障”,购房者却被骗得两头落空,这就不是简单的“买贵了认栽”,而是可能构成欺诈。
值得注意的是,在老杨与程益中洗白野夫的过程中,他们对于初一女士的言论也进行了刻意剪辑与拼接。初一女士曾在公开采访或录音中提到,自己最初之所以认可这套清迈房产,部分原因是听从了“租售比不错”“升值潜力大”的宣传;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她随即强调了房屋售价远高于周边同类别墅,且相关承诺(尤其是“三个三十年租约”或“公司代持”)根本无法兑现。老杨却只截取了“初一女士认同租售比不错”的只言片语,对她后来补充的房价虚高、无法办产权等真相只字不提,从而在他们的“阐述”中人为制造出“购房者明知价格也觉得合适”的假象。这种只选取对自己有利的碎片化证据、刻意回避购房者最关心的核心质疑,正是二人偷换概念、拼凑叙事的典型手法。实际上,初一女士之所以最终站出来控诉,恰恰因为她发现房产本身存在严重合规问题,野夫一方的“产权保障”承诺无法兑现,才被迫走上维权之路。
再次,他们为野夫做无罪化处理时,喜欢宣称“泰国别墅外国人无法办证本就是常识”,似乎只要搬出“外国人买房政策”就能把所有责任推给购房者。然而,清迈房产纠纷真正的症结在于:野夫及其团队当初承诺能通过法律框架和开发商关系“拿到接近永久产权”,事后却用“政策变化”或“以前能擦边球”当借口逃避。
事实上,多位了解泰国法律的爆料者指出,泰国房产政策二十年来并无突然大变动,合院、朴墅之所以无法办齐手续,是项目本身违规或手续不完备,与外在政策变动无关。杨锦麟与程益中不去核实这一点,反而用“政策变化说”继续帮野夫甩锅,只能证明他们并不真正想厘清真相。
随后,杨锦麟与程益中还想把李承鹏、屠夫吴淦等人的揭露说成是“文人互害”或者“江湖互踩”。从时间顺序看,却是野夫在王志安节目上,先把朴墅的责任推给李承鹏,并对其言语诋毁,才引来李承鹏正面回击;吴淦开始替受害业主发声,也受到野夫朋友圈的围攻和谣言诽谤。等到他们进行再反驳时,杨锦麟却用“坐牢失节”“被人当枪使”等阴谋论暗示吴淦带任务,完全忽视野夫失节在先,先行“抹黑”李大眼的事实顺序。这种颠倒因果的说法,只能进一步坐实外界对他们“故意替野夫洗地”的猜测。
而对于程益中最后抛出的“让市场归市场,让法律归法律,让道德归道德”,看似高屋建瓴,却实则避重就轻。要真想把问题交给法律,就应该要求野夫拿出完整的资金与税务证明,说明他指定的私人账户收的业主超过5000万人民币的买房钱到底去了哪里,是否有偷税漏税或挪用风险;要真正尊重市场,就得先退回不当得利,承认无法兑现产权并向业主道歉、协商赔偿,否则只能算是继续拿“高论”搪塞。程益中的说辞更像用几句空洞口号,为野夫摆出“道德包袱太重”“我也是底层一份子”的悲情人设,好让更多人对其“手下留情”。
通观杨锦麟与程益中的全部言论,最大的破绽在于,他们并不愿具体正面回应“野夫到底做了多少虚假宣传”“房产资金是否对账透明”“为什么承诺能办证却统统实现不了”这些关键疑问,只反复以“成年人要负责”“文人互撕”“政策调整”等大而化之的说辞糊弄过去。至于真正的利益链条、承诺与实际不符的原因、业主损失如何挽回,反而几乎没有拿出可行的方案或直面事实的证据。
如果杨锦麟与程益中真要坚持所谓“客观、公允”,应该先解释清楚杨锦麟在“清迈认知提升之旅”以及房产销售中具体获得了什么利益分成,野夫收取的房费和开发商资产负债表的账目之间为何对不上,合院与朴墅的项目资料能否公开给购房者等。这些才是“让市场归市场,让法律归法律”的根本前提。只有将事实与账目透明化,才能判断其中是否有暗箱操作、隐瞒欺诈。而在没有任何公开证据、只靠几篇文章拼凑臆测与偷换概念的当下,他们的表态更像是一种以空洞口号替野夫开脱的舆论操作。
总而言之,杨锦麟与程益中虽然不断对外强调“理性”“法律”“道德”,但在清迈房产纠纷的大量争议面前,无论是逻辑还是证据都显得明显不足。他们选取对己方有利的只言片语,略过野夫失信、涉嫌欺骗业主的症结,进而把揭露黑幕的人扣上一顶顶阴谋论、互害甚至“坐牢失节”的帽子,完全回避自己与野夫在商业上捆绑牟利的现实。
这类欲盖弥彰的做法,既无法洗清野夫的嫌疑,也只会令更多人看清其中错综复杂的利益网络,以及所谓“中立”背后暗藏的推诿和误导。让法律与道德真正归位的前提,绝不是一部为野夫护航的“冷观”视频,而是对事实与证据的正面披露。否则,“清迈房产纠纷”的受害者难以得到合理解决,野夫及其同盟亦无法挣脱外界对其“杀猪盘”嫌疑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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