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CHRD) 周三发布报告,报告指出,中国过去六年任意羁押数千人,并将1545名良心犯判处入狱,19年至24年间被判刑的良心犯,平均刑期长达六年,而涉及所谓“危害国家安全罪”者,平均刑期则升至七年。
报告还强调,在遭刑入狱的良心犯中,女性和边缘群体成员,包括藏人和维吾尔人,所占比例特别高。在700多名60岁以上的年长良心犯中,三分之二是女性。
另有数据显示,在香港,因“颠覆国家政权”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而被定罪的人数甚至多于中国内地。
报告称,中国政府经常使用“寻衅滋事罪”、“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罪”及“危害国家安全”等罪名来打压异见人士与宗教信仰者。其中,“寻衅滋事罪”被认为过于宽泛和模糊,而“危害国家安全”等罪名则反映中国政府利用司法体系作为政治压迫工具。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