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本周末将实施一年,国际特赦组织发表报告,过去一年有16人被警方以该法为由逮捕,其中三人被判罪成。
这三人罪行分别是:穿着印有抗议口号的T恤和口罩、在网上批评政府,以及在巴士座位上写下抗议口号;另外两人,则被控涉嫌在社交平台上发表“煽动言论”的帖子,正被羁押候审。
其余11名被捕人士虽获保释,未被正式提控,但由于23条立法不设提控时限,他们仍面临随时被起诉的风险,起因是他们被指发布「煽动性」帖子丶纪念1989年天安门事件以及传播「虚假资讯」。
该会中国事务总监白舒然认为,23条立法与《国安法》授予当局几乎不受控制的权力,可以逮捕和监禁任何批评政府的人,结果就是「香港成了一个人们不得不审查自己说了什么丶写了什么,甚至穿了什么的地方。......这着实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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