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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卖房后因房价上涨拒履约 被判赔偿300余万】 通州区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卖家魏女士赔偿付女士房屋差价损失290万元,定金等各类费用17万元,共计307万余元。一审判决后,魏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驳回魏女士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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